为激发城市夜间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在临江市正阳路开设夜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市经营位置、时间、范围
经营地址:临江市正阳路。
经营时间:每天17:30-22:00,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
经营项目:小吃、水果、日用百货。
二、夜市申报流程和摊位分配方式
(一)申报流程
1.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城管执法局二楼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登记并现场开具《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2.办理《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后,请到临江市政数局(政务大厅)一楼环导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到临江市医院后楼疾控中心一楼办理健康证。
(二)摊位分配标准
夜市摊位位置按照小吃、水果、日用百货经营区域采取现场抓阄分配方式。小吃经营区域,在统一检验经营小吃车后,不限小吃经营摊位数量,以实际检验通过数设置小吃摊位数量。
抓阄流程:申请人获得经营资格,持本人身份证、健康证、食品摊位登记表按照抓阄时间到市城管执法局二楼执法大队办公室抓阄,获取摊位位置。
(三)申报、检验及抓阄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4月15日至4月18日(星期一至星期四)8:30至16:30。
抓阄时间:小吃摊位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0:30。
水果摊位、日用百货摊位4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0:00。
申报及抓阄地点: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执法大队办公室。
检验时间:4月19日(星期五)9:00至9:30。
检验地点:鸭绿江大街建国街道门前至中国银行门前。不参加现场检验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三、夜市管理规范
1.小吃摊档要配置统一的小吃车和统一铺设防油防污地垫。
2.夜市摊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吉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签订夜市个体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3.凡是夜市经营摊位不得转让、转租、转借、互换,一经发现,取消夜市经营资格;三天不出摊经营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
4.夜市摊位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保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不服从管理,一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取消经营资格。
5.夜市经营时间内(17:30至22:00)所属夜市经营范围内及两侧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
6.遇政府重大建设、重大应急保障等事项,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随时调整夜市开放或关闭事宜。
四、本通告由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9日